房屋属于私人财产,是终身所有,并可继承的。
而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你只取得了使用权,住宅所占用的土地一般使用期限是70年,但要从开发商取得土地起算,你得到的是余下的年限。
因此房屋产权永远属于你的,不过土地到期后要重新取得使用权限。
按照目前比较倾向的意见,私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延续似乎应该是免费取得的。
补充回答:到时候如果国家收回土地,是要根据拆迁补偿政策对上地面的附着物进行赔偿的。不过你能不能得到赔偿金,就看你是不是可以再活70年了(我怕是不行了)
按照现行的司法解释,个人的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期满后,个人拥有优先继续受让该块土地的权利。对于几十年后如何补交土地出让金和补交标准的问题,估计现在的土地专家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们也还没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按照政府现有通常的做法,有人长期居住的房子,不管产权明不明确,真要拆迁的时候没听说不给钱的。
住宅60年,土地使用权也是60年